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发布者:许峰发布时间:2016-08-25浏览次数:1890


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1. 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定向生、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

  2. 自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入校时一定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新生信息采集表》(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新生信息登记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交给院系辅导员。辅导员必须在10个工作日之内(自新生报到注册之日起)收齐上述材料,按要求贴好照片,将材料移交学校保卫处。

  3. 学校保卫处必须于新生入学当年的1115前将新生户口落入所属派出所,最迟不超过1120日。自1120日起辅导员要组织新生核对落户信息,迁户口的学生确认户口已经落入东南大学。户口落入学校的学生一直到毕业,中途不得申请将户口迁出学校(退学、转学除外)。

  4. 新生在确认落户信息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疑问,必须于1210日前到保卫处向户籍管理人员咨询,以便及时处理。五、新生未在规定日期(最迟不超过1120)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保卫处的,视为不迁户口。不迁户口的学生一直到毕业,中途不得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未在规定日期办理落户的,应当持《户口迁移证》向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

六、不迁户口的学生要在《不迁户口承诺书》上签名确认户口不迁入学校(可从保卫处网页下载《不迁户口承诺书》),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签名后交给院系辅导员。

七、特别提醒:除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学生落户地址是鼓楼区丁家桥87号外,其余院系学生的落户地址一律为玄武区四牌楼2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