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人:黄庆海  发布时间:2016-09-10   浏览次数:2806

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

  1. 新进实验室人员(包括外来进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得到授权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仪器操作。短期参观及访问人员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导师许可方能进入实验室。

  2. 所有人员利用指纹识别系统进入实验室,并注意随手关门。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导师许可不得擅自允许非授权人员(包括处罚期内的人员、试剂仪器推销员、试剂运输人员)进入实验室。会客接待请在走廊东侧会客区进行。

  3. 每天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关灯,关空调;并检查门窗是否关上方能离开实验室。 合理利用电力及冷热空调资源,注意节俭。

  4. 为方便使用和规范管理,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具体管理和培训。如需培训或有具体问题可以直接与指定人员联系。具体分工请参见附件。

  5. 精密贵重仪器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必须登记。利用频繁的仪器使用前需进行预约。如有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或具体负责人员报告。

  6. 实验废液由各实验室分别收集后定期交给彭向文老师负责短期储存和上交。废液储存在西侧开水房的残疾人厕所内。

  7. 各实验室每周一上午8:30-9:00集体大扫除,各实验室必须安排卫生值日,负责日常卫生。

  8. 实验室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如出现违规或不负责任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和处罚。(第一次处罚:停止进入公共实验室3天;第二次处罚:停止进入公共实验室7天;第三次处罚:停止进入公共实验室一个月)

  9. 实验室不定期召开实验室全体人员会议,沟通及协调各方面的问题。

  10. 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该规定的解释和执行。